黑夜抽出时间就和叶水莲鬼混,一来二去被他媳妇发现。老板娘霍俊英似乎也不是第一次遇见这事,她废话没多说,三下五除二给也叶水莲算了工资,让她拿着钱滚蛋。叶水莲想找刁德发说说话,看看刁德发能否给她一个说法,可是她无论如何再也联系不上刁德发。没办法,她又换了一家映月饭店。
在映月饭店干了两个月,和一个来饭店吃饭的开包装机械的老板石华子搅到了一起,开始那个石华子因为叶水莲经常来饭店吃饭,可是半年以后,他玩腻了叶水莲,给了她几千元钱,然后和她分道扬镳,再也不去那个饭店吃饭。老板赵松有一个相好叫小六儿,和叶水莲住一个房间,她知道叶水莲刚和那个做生意的老板分手,担心叶水莲和赵松搅合在一起,因为赵松来她宿舍的时候,有时会趁她不在的时候,趁机摸叶水莲两把,有一次被她撞见了,小六儿担心也叶水莲半路撬了赵松,所以就不停地撺掇赵松,找了也叶水莲一个过错,把她打发了。
叶水莲没有办法,又换了两家饭店,总之不是这里不合适,就是那里不合适,干了很短的时间,最后来到了陈志刚工作的得月楼饭店。
陈志刚跟顾晓菁分居以后,没办法来到得月楼饭店,他心情郁闷,没日没夜地炒菜,倒显得工作是一把好手,老板很器重他,给他涨了三百元钱的工资。叶水莲发现了陈志刚心情不好,就有事没事地跟他说话,陈志刚很少被人看重,尤其是被女人看中,这么多年和顾晓菁在一起,他觉得自己就是天底下最窝囊的男人,顾晓菁高挑、漂亮,精明能干,在顾晓菁这个参照物的对比下,显得他邋遢、窝囊,甚至是一无是处。
现在叶水莲把他敬若上宾,因为在叶水莲的眼里,陈志刚长得不赖,是城里人,有房子,有手艺,陈志刚年轻时学过厨师,只是后来他多年上班,觉得干厨师有失面子,可是下岗多年,也没找到合适的事情,没有办法,被顾晓菁逼得才干起厨师的活儿。他心里怨恨顾晓菁,所以跟顾晓菁发倔不回家,没想到,东边不亮西边亮,在顾晓菁眼里狗屁不是的陈志刚,在叶水莲这里却成了让人仰视的人物。
叶水莲那个时候心里已经明白了,稍微有些身份的城里人都不会把她这个长相普通,没有文化的农村妹子看在眼里,愿意跟她交往的看着有点头脸的男人,最多也就是跟她玩玩,做做游戏。那个时候叶水莲已经32岁了,她觉得自己跟他们玩不起了,不如找个差不多的人赶紧把自己嫁了,生个孩子过日子。
在和陈志刚的交往中,她听出来陈志刚字里行间对顾晓菁有意见,尤其是知道了陈志刚和顾晓菁已经分居,她感觉机会来了。她在心里把陈志刚和她那个农民老公对比了一下,绝处陈志刚虽然在顾晓菁那里什么都不是,但是跟她前夫比起来,可是占了明显地、绝对的优势,于是她调整思路,开始追求陈志刚。
那个时候,陈志刚面对人生一片迷茫,面对自己的婚姻无可奈何,顾晓菁每天忙忙碌碌,比他能干能挣钱,所以他在顾晓菁的眼里也不算什么,一个窝囊男人而已,甚至到了分居的地步,他觉得作为一个男人,他失败透顶。可是叶水莲不嫌弃他,甚至还有些仰视他,听他说话,和他在一起开心的开玩笑,虽然那些玩笑大多是些没什么水平的玩笑,但是陈志刚不在乎,他也没什么水平,比如那一天在一起比胳膊粗细,比谁的胳膊白,胳膊粗些、细些不重要,重要的是在叶水莲的眼中,陈志刚还算是盘菜,这些让他找到了男人的自尊,所以叶水莲斜睨的水汪汪的眼睛,让他也禁不住一阵一阵地心津摇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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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 动心